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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每年三万人沦为少年犯

1999-11-08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我有话说

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正式实施之际,记者走访了被市民称作“重塑失足少年灵魂的女法官”、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尚秀云。

据尚秀云介绍,这部法律有别于其他法律,重在预防犯罪,是世界上第一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专门法,符合我国基本国情,突出了未成年人的家长、学校和社会等各职能部门的法律责任,是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姊妹篇。从另一个角度讲,这部法特别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,从小抓起,从小事抓起,防微杜渐,重点提出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。

尚秀云说,未成年人犯罪是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,每年呈上升趋势,而且出现低龄化、团伙化,有向恶劣方向发展的趋势。有关数据表明,我国每年有15万余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查处有违法犯罪行为,3万余人被法院审判构成犯罪,成为少年犯。仅北京市每年就有一千余名少年犯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责任,每个人义不容辞。

尚秀云从1987年开始专门负责审理少年犯罪案件,12年来,经她亲自处理过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560余起,侵犯财产罪占的比例很高,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峰年龄集中在十六七岁。由此可见,未成年人犯罪是复杂的社会现象,需要综合治理,在此法的第三条第四条中就特别强调了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。最后,尚秀云呼吁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仅靠一部法是远远不够的,像一些烟摊向未成年人出售零支香烟,一些电视广告过分刺激物欲,这些对于未成年人成长都是有弊无利的,全社会的每个人都应该学习这部法,都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,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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